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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乡土文学劳动伦理叙事的迁延与异变
2021年06月05日 15:56:42 作者:admin 点击:

  内容提要:在中国现当代历史文化语境之中,“劳动”一词有着独特的历史意味。在延安文学时期,劳动伦理透露出浓厚的乡土气息,勤勉的土地耕种成为农民身份认同的标志,并由此衍生出相应的伦理价值和意义。在这一时段的文学叙事中,乡土劳动伦理发挥着支撑性作用,农民对现代革命话语的理解和接纳凭借着乡土劳动伦理逻辑而达成。在“十七年文学”时期,乡土劳动不再仅仅被视为一种传统美德和农人本色,还上升为一种政治品性,具有了传统伦理价值之外的政治以及相应的美学价值。新时期乡土文学一方面赓续了“十七年文学”劳动伦理的叙事逻辑,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逸出了其意义系统,开始向乡土劳动伦理回归,显露了一种弥合历史罅隙的叙事心态。

  关 键 词:乡土文学/劳动伦理/劳动光荣/劳动改造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世界性与本土性交汇:莫言文学道路与中国文学的变革研究》(13&ZD122)

    作者简介:王朱杰(1981- ),男,山东平度人,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在读博士生,主攻中国现当代文学;孙基林(1958- ),男,江苏丰县人,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山东威海264209)。

 

  在中国现当代历史文化语境之中,“劳动”一词有着独特的历史意味。劳动不仅仅被视为一种谋生方式,对劳动的价值认同除却农耕社会所衍生出的诸如耕读传家、以农为本等传统乡土伦理倾向之外,针对土地的劳动还被附加上了现代经济、政治等层面的属性,从而具有了现代伦理的价值和意义。在延安文学时期,农民对现代革命话语的理解和接纳,凭借着乡土劳动伦理的逻辑而达成。在“十七年文学”中,乡土劳动不仅被视为一种传统美德和农人本色,而且还上升为一种政治品性,对劳动伦理的重构成为推进革命前行的强劲动力。新时期文学一方面赓续了“十七年文学”劳动伦理的叙事逻辑,另一方面则开始向乡土劳动伦理回归。本文选取这三个时段的典型文本进行一种历史切片式的解读,以便探索劳动话语在中国文学中的构件、节点以及穿行其中的伦理逻辑和运作机制,并寻绎中国历史发展的循环往复及连续性。

  一、传播与限定:劳动伦理乡土性与政治性的关系

  延安文学时期正值革命话语秩序的初创期,毛泽东文艺思想对“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倡导,民间文艺形式和文化资源被视为文艺大众化的有效路径,延安文学所展现的是一种民间的、乡土性质的叙事。在劳动伦理层面,延安文学所内含的劳动伦理透露出一种浓浓的乡土气息。在传统农本社会,针对土地的体力劳动是农民根本的、唯一的生存方式,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农民本分。规规矩矩的土地耕种成为农民身份认同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路径,并由此衍生出相应的伦理价值和意义。劳动的意义是经验的、世俗的,如果深入到文本的叙事肌理层面便可以看到,即便是在政治外壳的包裹下,乡土劳动伦理仍在内里发挥着一种制约或支撑的作用,如土改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围绕地主顾涌成分问题所产生的争议,即如此。小说首先回溯了顾涌的发家史,顾涌起先也是苦出身,“是个拦羊的孩子”,后来靠着在荒瘠的土地上流血流汗,受了“四十八年的苦”,才积累起现在的家业。所以在划分成分时,农会主任程仁反对将顾涌划为革命阶级的对立面——地主,理由就是顾涌的发家靠的是自食其力、克勤克俭的劳动:“他这个地主可跟李子俊不一样,李子俊是坐着不动弹,吃好,穿好,要钱……他老顾么,是一滴汗一滴血赚来的呀!他的生活也不强,省吃俭用,咱们要把他同李子俊一样看待,管保有许多人不乐意!”

  在是否将顾涌划分为地主成分问题上产生争议,说明了现代革命政治话语在进入传统乡民意识时与乡土劳动伦理发生了某种方枘圆凿的龃龉。顾涌的穷苦出身,白手起家,以及他那“一滴汗一滴血”的苦干、省吃俭用所累积起来的财富,在乡土劳动伦理逻辑中无疑是合法的、正当的,同时也是这种传统道德有效性的活生生例证,即只要恪守作为农民的本分,吃苦耐劳、克勤克俭,就有可能在土地上抬起头来,在实现脱贫致富的同时赢得乡土社会的尊重。因此,面对这种结构性的限制,政治性劳动伦理话语要想获得传播的合法性,必须借助于传统的伦理逻辑,或者说,乡土劳动伦理的回归正是现代政治革命的立论基础。同样是地主,如果说对凭借苦干发家的顾涌还存在争议,运用移植的革命话语说明、解析这一人物的政治身份和阶级属性时受到乡土伦理的限定,那么,对反面人物钱文贵的定性则显得顺畅多了,只不过背后所遵循的伦理逻辑实际上如出一辙,即钱文贵虽被定性为反动阶级分子,但这种反动性只是一个政治外壳,其内里支撑的仍然是一种乡土劳动伦理逻辑:“近年来村子上的人都似乎不大明白钱文贵的出身了……他不像庄稼人。……他们家里的妇女,也是不怎么劳动,他们家里就没有种什么地,他们是靠租子生活……”

  钱家的人不怎么劳动,靠着地租和钱文贵的“势力”和“能活动”就过着“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毫无疑义,这与自食其力、克勤克俭的乡土劳动伦理是相悖的,“村上人”对钱文贵的“不明白”,首先表达的是一种基于乡土劳动伦理的不认同。正是在这个逻辑上,钱文贵在成为政治意义上的反动阶级之前,已经沦为乡土劳动伦理意义上的异己分子。换言之,乡土社会对钱文贵乡土社会身份之外阶级本质的认定,对反动、剥削等革命话语的理解和接纳,正是通过乡土劳动伦理逻辑而达成的,政治性劳动伦理从村民对钱文贵经济来源的“不明白”地方着手,连接起传统认知结构的终点与现代革命政治的起点。“劳动”是由一个传统的、具体的伦理范畴蜕变为现代的、抽象的哲学和政治概念,由一种农耕时代的乡土德性转化为现代政治德性。“劳动取代了所有传统社会之中的‘理论’、‘实践’、‘上帝’、‘资产’等地位,并且成为了检视一切事物是否合乎人的理性的唯一标准。”[1]赵树理创作于1945年初的小说《地板》便体现了劳动伦理的价值论转向。在《地板》中,叙述者试图讲通这样一个道理,即粮食是劳动生产的,而不是“地板”——土地生产的。为此,小说整体上采用了一种问答的形式结构全篇。地主王老四对“减租减息”政策怀有抵触情绪,认为粮食是由土地生产的,出租土地收取地租理所当然。因此,尽管按照法令同意减租,但他思想上“打不通”:“我的租是拿地板换的,为什么叫我少得些才能算拉到?……他拿劳力换,叫他把我的地板缴回来,他们到空中生产去!”而同样是地主出身的小学教员王老三结合自己的种地经历,予以一种现身说法式的反驳,即同样的地板,因饿死了佃户,只能亲自下地耕种,但自己却不会劳动,最后几乎颗粒无收,而只有等到会劳动的人下地,才得到丰收的成果。由此可见,财富是人/劳动创造的,而不是土地:“老弟!再不要跟人家说地板能换粮食,地板什么也不能换……人家农会主席跟区上的同志说得一点也不差,粮食确确实实是劳力换的,不信你自己今年种上二亩地去试试!”在此,与自食其力的劳动收入相比,依靠田产的财产性收入不仅在政治上被宣布为非法,而且从思想上被推导出有违常识的逻辑性悖论,在这场饶有意味的革命启蒙中,劳动不仅作为一种乡土德性受到推崇,更作为一种政治德性获得了传播的思想和理论基础。由此一来,《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暴风骤雨》等土改小说所描述的土改初期的普遍现象,即老一辈佃农对地主不下地劳动却吃“大米白面”,自己流血流汗却缺吃少穿的不满以及由此所生成的心理基础——土地私权的正当性,被豁开了一道缺口,革命的“政治启蒙”在进入传统乡民意识时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开始从思想上得以解决。

  对劳动伦理而言,乡土劳动伦理所发挥的传播作用更典型地体现在劳动的改造功能上。与“十七年文学”特别是合作化小说中所描述的劳动改造相比,延安文学的劳动改造在更大程度上强调的是传统意义上的道德好人的新生,一种自食其力的传统伦理的回归,即通过劳动,地主、“二流子”等反动和落后人物抑或游手好闲的乡村边缘群体被改造为自食其力者,重新获得乡土社会的接纳,成为传统伦理意义上的正派人。劳动改造这一抽象的政治命题,在乡土伦理的逻辑推演中被化约为世俗心象,从而顺畅地融入到传统心性结构之中。在《暴风骤雨》中,贫农“侯长腿”土改后娶了地主的侄媳妇李兰英,土改工作队萧队长这样教导他:“劳动能改造世界,也能改造人。你可告诉她:劳动五年,大伙也不再把她当地主娘们看待了。……只要她干活,就是好的。”而李兰英改掉了“白吃白喝,游手好闲”的坏毛病,变得“爱干活”、“老实”,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从而回归于传统伦理意义上的农民本分。“劳动能改造世界,也能改造人”的现代政治含义由此得到具象化说明,进而获得了自我传播的合法性。可以看到,在当时的延安文学特别是秧歌剧和短篇小说中,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改造“二流子”的作品,如《动员起来》中的张栓夫妇,《由鬼变人》中的刘小七,《刘二起家》中的刘二,《金宝娘》中的金宝娘,《钟万财起家》中的钟万财,《土地的儿子》中的李老三,《大家喜欢》中的王三宝,《一朵红花》中的胡二,等等。这类作品大多遵循一种“沦落—帮助—劳动自新”[2]的叙事模式,其中的主人公大多都在人民政府的帮助教育下,逐步树立起“劳动光荣”的观念,由好吃懒做、贪图享乐的“二流子”转化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即转化为传统伦理意义上的道德好人,重新得到乡村社会的接纳,同时也佐证了新政权的某种“德性”正当性。

  二、光荣与改造:劳动伦理重构的两个维度

  在“十七年文学”中,乡土劳动伦理对政治题旨所发挥的限定作用被不断削弱,劳动伦理的意义层面,即劳动的价值认同被表述为政治意义上的“劳动光荣”。与传统伦理话语相比,“光荣”无疑是一个现代性、政治化词语,它更多地指向由政治权力自上而下所倡导的一种社会风尚,背后往往昭示着一种行政动员的意图,如“参军光荣”、“支前光荣”、“入社光荣”乃至“结扎光荣”、“致富光荣”等。因此,在“十七年文学”关于劳动光荣的叙述中,劳动不仅在乡土伦理的层面上受到肯定,被视为一种传统美德和农人本色,而且还拥有了国家所推崇的政治品性及相应的美学价值。而劳动之所以光荣,则源于劳动的彼岸性、精神性目的指向,即只有那种为集体、为国家、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劳动,并传递出一种未来大同世界的愿景时,“光荣”才会成为可能,此时的劳动褪尽了此岸的、世俗的、个体的烟火气息,而作为一个普遍而抽象的象征指符嵌入到现代民族国家直至大同世界的构造体系中。在特定时代,这种劳动的典型表现是以“互助组”及“合作社”等形式组织、以建设社会主义为目标的集体化劳动,而小农时代的单干劳动非但无法与劳动光荣这一宏大伦理话语相关联,反而因其个人发家的目的而被推导出“复辟倒退”的政治逻辑和“阶级剥削”本质。如《创业史》中梁三老汉不愿意参加互助组,而热衷于走自发道路,以家庭为单位单干发家,梦想做一个“三合头瓦房院的长者”,梁生宝则对他说,这样干的结果只能是劳力强的农民不断兼并劳力弱的农民的土地,产生新的“财东”,恢复到土改之前的局面。由此可见,推举劳动光荣的风尚正是政治性劳动伦理诉诸彼岸的、精神性的劳动价值取向的表征,是新的国家意识形态话语对传统乡土劳动伦理及其话语秩序的重构。在这一重构过程中,与集体劳动相对立的小农式单干劳动开始瓦解,并逐渐丧失其存在合法性,入社的农民实现了从“好庄稼人”到“好社员”的身份转换,互助组、合作社在新中国的土地上遍地开花。

  作为一种政治话语,劳动光荣所昭示的是一种国家意志主导的公共性社会风尚,如果要说明这种风尚是否得到流行,相对封闭的私人性空间无疑是最合适的镜像,即只有当公共话语获得私人生活空间的接纳,得到具象化的说明,才能证明其流行性。所以,以男女情爱为主要内容的两性关系的全新表达,则成为“劳动光荣”这一新式伦理叙事的重要表征。在柳青的《创业史》中,梁生宝因刘淑良爱劳动、爱合作社而在她身上发现了一种“调和的美”,并对其心生爱慕。周立波的《山那面人家》,在结婚典礼上,新娘居然拿出红色的劳动手册,向新郎官提出要进行劳动比赛的要求。在浩然的《艳阳天》里,焦淑红对萧长春萌生的情愫,源于萧长春公而忘私,一心一意抓革命、促生产的革命精神。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就具体作品而言,值得注意的是《铁木前传》。与《创业史》、《艳阳天》等“十七年文学”的典型性文本相比,它的意义结构显得交错往复,政治性劳动伦理所表征的历史必然性之单线推进表现得并不那么直接,作品虽然也触及到劳动光荣的伦理话题,但因孙犁民间化、个体性美学表达的缓冲,这种触及浅尝辄止,指向模糊和犹移。一方面,它叙述的是一个有关民间情义的故事。铁匠傅老刚和木匠黎老东在混乱的旧社会患难与共,相互扶持,结下了珍贵的友谊。后来,黎老东一心只顾着个人发家,生活过得越来越好,渐渐地对依然贫困的铁匠起了轻视之心;傅老刚一气之下,搬离木匠家,参加到村里合作社的集体劳动中。不难发现,傅老刚与黎老东的分道扬镳,只有置于传统民间义利之别的伦理框架内才会得到更为恰当和精确的阐释,即木匠忘恩负义、为富不仁,而铁匠则重义轻利,至于最后接纳铁匠的合作社的集体劳动更像是这种义利冲突逻辑的延伸。换言之,铁匠对集体劳动的皈依很大程度上来自对“义”的寻找,集体劳动对物质日常的超越和义对利的天然排斥在铁匠身上暂时结盟了。另外,九儿与六儿童年友谊的破裂,也源于六儿不爱劳动、游手好闲、斗鸡走狗,沦为乡村“二流子”,违背了作为农民的本分。这样一种负面形象,同样出于传统乡土劳动伦理的设定,由此反映了孙犁以传统伦理框架去承载、包裹新时代认知的叙事意图。

  如果说“劳动光荣”是政治性劳动伦理的意义维度,指向彼岸世界,那么“劳动改造”则是这一伦理的规则维度,指向此岸世界。有别于延安文学指向乡土劳动伦理的回归或修复,“十七年文学”所表述的劳动改造的目的在于纯化、提升此岸人民的人性质素,重塑一种崭新的历史和阶级主体,以获得通往未来世界的通行证。劳动尤其是体力劳动已经成为践行这种人性改造的有效路径,《人民日报》在1957年专门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要求“县、区、乡的干部,而且县级以上的各级党委的主要领导人员、在政府和人民团体中工作的党的主要干部,包括党的中央委员在内,凡是能够参加体力劳动的,都应该每年抽出一部分时间参加一部分体力劳动”[3]。1960年代,全国广泛开展了知识分子到乡村参加体力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运动。正如有论者所说的,“体力劳动”绝非仅仅只是某种有待掌握的“技能”,其重要意义更在于,它乃是保证“有文化”者获取“社会主义觉悟”、进而实现“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神圣“中介”[4]。岂但是“有文化者”,一切落后分子包括脑力劳动者经由劳动改造,都会生长出一种全新的本质,“从一个阶级变到另一个阶级”。这种本质,首先表现为割除了自私狭隘的小生产者习性,卸掉2000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重负,开始奋力向彼岸世界泅渡。比如,《创业史》中的生茂和铁锁,在单干时为了地界而发生过争执,彼此视如寇仇。然而,当他们加入梁生宝的互助组后,却在进秦岭割竹子的集体劳动中配合默契,互相帮助,变成了亲密无间的兄弟,并由此而引发了梁生宝的感叹:“改造农民的主要方式,恐怕就是集体劳动吧?”此外,《创业史》中的素芳、《山乡巨变》里的张桂贞、《艳阳天》中的孙桂英、《风雷》中的羊秀英等负载着旧时代历史重负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都是在投身集体劳动后开始摆脱不光彩的历史出身,找寻到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开始重新做人。或许因为“灵魂的改造和心意(思想)的更新,必须借用身体器官的隐喻,才能表达得较为显豁”[5](P114)。在“十七年文学”中,叙述者常常通过对劳动改造对象身体的变化来表征思想改造的完成。例如,《山乡巨变》中原本娇小秀美、怕苦怕累的落后妇女张桂贞,经过集体劳动的锻炼,“晒得黑皮黑草,手指粗粗大大的,像个劳动妇女了”。《艳阳天》中拖后腿的孙桂英,经过萧长春的启发,积极加入到合作社的麦子抢收行动中,在雨中变成“一个泥人,一个水人”的同时,“一条腿也从她原先所属的阶级中拔了出来”。“黑皮黑草的皮肤”、“粗大的手指”、“泥人”等身体器官的“显豁”变化,无一不是思想改造完成的隐喻。

  三、断裂与弥合:劳动伦理的重新表述

  在“十七年文学”中,劳动光荣的含义由克勤克俭的传统乡土德性提升为一种政治品性,即劳动之所以是光荣的,在于它超越琐碎平凡的世俗日常,指向了彼岸世界的宏大愿景,并构成了其道德和美学价值的基础。这样一种伦理逻辑在新时期文学中得到延伸。在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中,当许茂老汉回忆起合作化、高级社年代担任作业组长的时光时,认为那是自己一生中最为“光辉灿烂的年代”,同时也是“许家最为昌盛的年代”。换言之,许家的昌盛与许茂个人的荣耀只有在为集体(合作化、高级社)的劳动中才得以实现,这种暗含因果的论述意味着在家国同构的关系中,个体的记忆要被置于集体的历史中寻找存身的依据,集体劳动成为个体劳动/生存方式的合法性依据、伦理价值来源乃至尺度,这无疑是“十七年文学”政治性劳动伦理的典型逻辑。小说还对由这种伦理逻辑所延展出来的劳动图景作了生动的重现,比如多次写到集体劳动的欢乐场面,将生产队的集体劳动喻为一曲优美和谐的交响乐,甚至将“中国农村五十年代的集体化运动”,和“七十年代用锄头改造山河面貌的壮举”,视为“世界农民运动史上的两页伟大的篇章”。将二者并举,无疑表明新时期文学所要建构的劳动伦理是以对“十七年文学”劳动伦理的赓续,并成为面向未来的历史依据。

  许茂对“光辉灿烂的年代”的回忆和向往,同样体现在王润滋《鲁班的子孙》中,小说中的老木匠黄老亮一心想着要复兴合作社年代的大队木匠铺,“老是觉得黄家沟这个木匠铺不能倒,自己二十多年的心血不能白花,社会主义不能半途而废”。但与《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不同的是,老木匠黄老亮对集体劳动的认同和固守更多地是出于良心的驱使——乡亲们帮助黄老亮拉扯大两个孩子,黄老亮则试图通过免费为大家打造修理农具来回馈这种恩德。黄老亮拜师收徒时总要讲鲁班的故事,供奉鲁班画像,将手艺和良心作为一个好木匠的基准。因而不计较利润的大队木匠铺则成为容纳这一基准的时代场域,为黄老亮提供了回馈乡邻的现实平台。换言之,同孙犁的《铁木前传》一样,集体劳动对精神性的追求和乡土劳动伦理中义对利的轻视在此暂时结盟了。所以,《鲁班的子孙》中小木匠的离家出走几乎等同于《铁木前传》中铁匠与木匠的分道扬镳,这或许也可视为“十七年文学”劳动伦理逻辑在新时期的另一种延伸。当然,因为时代语境的变迁,与《铁木前传》不同的是,《鲁班的子孙》对小木匠以赢利为目的的手艺表现出更多的犹疑,其中既有对市场逐利行为的道德警惕,也不乏对现代化劳动方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崭新人格的激赏,而对老木匠迷恋的“大队木匠铺”里的劳动形式,从时代进程的角度予以否定,但在感情上又不免哀婉怅惘,这一切都昭示了作者在试图把握变动中的时代时那种希冀而又惶惑的心理。正如小说结尾所发出的追问:“哦,这个家,这座小院子,明天将会发生什么呢?明天的故事谁来讲下去?”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则试图解答这样一种有关“明天”的追问。小说中,双水村生产队长孙少安敏感地嗅到“包产到户”政策孕育的商机,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开办砖窑率先实现了脱贫致富,但当看到周围的乡亲依然贫困时,虽于心不忍,却无能为力。按照小说人物田福堂的解释,“你穷或你富,这都符合政策”。也就是说,此时的政策已经不承诺一种共同愿景,劳动的伦理指向已经不再是一种超越性的乌托邦愿景。同《鲁班的子孙》中开办木匠铺的小木匠一样,孙少安此时的身份已经由政治年代的生产队长转换为进入市场语境的个体经营者。如果从市场逻辑出发,他已经没有义务去回应利润之外的政治抑或道义诉求。所以,《鲁班的子孙》中的小木匠从经济利益计算出发,拒绝生产能力低的富宽大叔加入木匠铺的行为似乎无可厚非,但孙少安不同,当他面对还在吃糠咽菜的乡邻来向自己求助时,“内心升腾起某种庄严的责任感来”,于是决定扩大生产,救济更多的贫困乡亲,带领大家共同致富。此时的孙少安已经从经济理性人的规定性中脱逸而出,也就是说,他的扩大生产并非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背后的驱动力是其内心升腾起的那种庄严情感——这种庄严情感用传统的乡里乡亲尚不足以解释,只有将其置于政治性劳动伦理框架中才能得到恰如其分的说明。它透露出在失却集体劳动的现实支点后,路遥试图重新建立政治性劳动伦理的超越性追求与市场语境下“包产到户”这一新型劳动形态之间的精神关联,平息政治、道德与现世经济的冲突,在三者之间取得一种微妙的平衡,从而解答王润滋有关“明天”的追问。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孙少安的举动堪称政治性劳动伦理逻辑在新时期的延伸,尽管文本运用了与集体劳动相对立的改革话语。

  另外,同“十七年文学”一样,新时期文学中的劳动光荣也参与到情爱合法性的建构之中:是否热爱集体事业和集体劳动,成为青年男女情爱选择的标准之一。《许茂和他的女儿们》中的九姑娘憧憬“一种新型的、劳动和战斗的夫妻生活”,她爱那些“为人民的利益去吃苦的英雄”,而讨厌物质、世俗、琐碎、终日厮守的平凡夫妻生活:“她作为团支部书记,看到有些成天厮守在一堆的小夫妻们,为一件衣服、一双袜子而讨论不休,或者为几个钱而大吵大闹,她就感到厌烦。”这种对爱情的理解同“十七年文学”中的林道静、改霞、焦淑红等人并无不同。但在新时期,劳动光荣又在一定程度上逸出了政治性劳动伦理的意义系统,显现出乡土劳动伦理所固有的精神底色,即劳动之所以光荣,并非仅仅源于其意识形态指向,而是乡土以生存为目的的伦理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其道德和美学价值,作品中的人物正是通过对这种乡土伦理的接受与认同而实现了融入和被接纳。在文本中,这种“被接纳”往往通过男女爱情的转喻来得以呈现,这是劳动参与个体情爱合法性建构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在张贤亮的《绿化树》中,外来户章永璘和本地人海喜喜都喜欢上名叫马缨花的女人。为此,二人之间处处较量,最终通过一场往大车上装粪肥的劳动一决雌雄,章永璘凭借着自己的劳动技巧和不服输的心气压倒了海喜喜。而这种来自劳动的胜利也赢得了马缨花的芳心,被她称赞为“挺像咱们的人”。所谓“咱们的人”,实际上就是具备了本土性伦理品格的人。在这里,章永璘不是用以往所引以为傲的知识,而是通过实实在在的劳动,展现出比本地的劳动能人海喜喜还高出一筹的劳动能力,实现了融入和被接纳。由一个外来的会吟诗讲故事的“念书人”、“异教徒”转化为“咱们的人”,这一转化所遵循的是一种乡土伦理逻辑。因此,马缨花对章永璘萌发的情愫便成为章永璘融入乡土社会的象征。由此可见,劳动作为个体情爱合法性的确证,其内涵已不再是意识形态意义上的劳动光荣,而是乡土劳动伦理对能劳动、会劳动的推崇,以及章永璘在与海喜喜较量过程中所迸发的争强好胜的雄性意识。

  类似这种融入和被接纳的情节同样出现在路遥的《人生》中。高加林被从乡村教师岗位上辞退回到农村后,经过一个月的消沉,决定接受现实,重返劳动。这里的心理动因之一就是在乡土劳动伦理语境中,高加林内心深处怀有一种被沦为乡村“二流子”的恐惧:“庄稼人嘛,不出山劳动,那是叫任何人都瞧不起的。”但这种本土性的伦理语境只构成了高加林回归的精神背景,促使他真正回归土地的动因来自他与巧珍所萌生的爱情:“爱情使他对土地重新唤起了一种深厚的感情。”巧珍的爱,既是高加林心灵创伤的安慰剂,也是消融其离乡者身份与本土性伦理语境隔阂的心理推动力。高加林正是通过它将自身重新形塑、转化为乡土性的组成部分,从而获得本土劳动伦理的接纳和自我人性的觉醒。与章永璘不同的是,在高加林这里,劳动光荣和男女情爱之间发生了一种倒因为果的关联,但这并不妨碍二者之间所共享的叙事逻辑。值得回味的是,为什么张贤亮和路遥都会设置沦落的知识者被来自底层的爱情接纳后获得拯救的情节,出现这种关联意味着什么?这既有传统士人角色的下意识扮演,也是二人由自身乡土经历从乡土民间得到的近乎民粹式的发现。尤其是张贤亮,他写得最好的往往是那些关于流浪和漂泊的故事文本。在这类文本中,叙述者将流浪者、单身者的漂泊感表现为对归宿的寻找,而这种寻找又往往在一个单身女性的怀抱和由她构筑的温暖的家中得到慰藉与终结。

  在劳动伦理规则层面,新时期之初的文学与“十七年文学”之间的蜿蜒曲折、似断实连的历史脉络,还体现在书写者对脱离集体的个体劳动既有所谅解和肯定,又在肯定中有所保留的复杂态度上,显露了一种左右迂曲的历史拐点心态。以《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对许茂的态度为例,一方面,对于许茂脱离集体的“单干”和对集体劳动的不热心,叙述者将之定性为庄稼人的本色,体现了叙述者对乡土劳动伦理的认同。工作组长颜少春初见许茂时:“她顺手在廊檐下拿起一把锄头。这把锄头锃明瓦亮,柏木把光滑匀称,一看便知道它的主人是一位勤劳能干的庄稼人。”这个极具意味的细节同样出现在“十七年文学”的典型文本《艳阳天》对反面人物“弯弯绕”的锄头的描写中:“那锄杆磨得两头粗,中间细,你就是专门用油漆,也漆不成这么光滑。那锄板使秃了,薄薄的,小小的,像一把铲子,又像一把韭菜刀子。主人用它付出了多少辛苦,流了多少汗水啊!”这些共同的细节无疑包蕴着乡土社会对劳动能人推崇的固有伦理,说明即使在一个主题化的、图解式的政治文本中也依然有着难以弥合的罅隙与某种不纯粹的含混,尽管这种罅隙细微到几乎可以被忽略的地步;另一方面,对许茂在个体劳动中精于算计的行为又表现出奚落、嘲讽和厌烦的情感。最典型的描写是,许茂到集市上卖豌豆苗,因为豆苗刚上市,卖的人还不多,所以他在掐豆苗时,每一根都带着一截根本没法吃的老秆儿。因为“他知道,眼下即使捎带着更长一点的老秆儿,也能卖出去,大约再过两三天以后,卖豌豆尖的庄稼人多起来了,那时候再注意质量也不为迟”。

  许茂的这种行为,虽算不上是有失道德伦理,但无疑是一种有失体面的小农式聪明,这种充满“小算计”、营营于世俗日常的个体劳动自然无法与正面人物吴昌全和九姑娘一心为公的集体劳动相提并论,这是造成许茂老汉形象灰色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样的叙述不但体现了作者对这种与集体劳动相对的个体劳动有所保留的态度,而且透露出对进入自由市场,以交易为目的的商业化劳动的某种道德抵触,表现出一种集体化生活浸润出来的重义轻利的价值观,这些描写反映了解冻之初,处于历史拐点的某种瞻前顾后、游移不定、拿捏不准的时代矛盾心理。同许茂到集市上卖豌豆苗相似,王润滋的《卖蟹》也讲述了一个劳动进入到自由市场的故事,但故事中小姑娘卖螃蟹的劳动在某种程度上却只具备形式的意味,因为小说在不断强调出海打蟹的艰辛。当买螃蟹的“过滤嘴”嫌螃蟹价贵时,小姑娘这样反驳:“是俺跟爹出远海打的。在海上漂了一宿,两顿饭没吃!说什么也得给俺个遭罪的钱!打蟹可不像吃蟹那么容易!”与“过滤嘴”构成对比的买蟹人“旱烟袋”也附和道:“能上山,莫下海”。在此,对打蟹劳动艰辛的强调抵消了自由市场交换的“中性”性质,卖螃蟹的劳动并非一种自由市场所要求的、摒弃了任何道德色彩而仅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经济理性行为,小姑娘售卖的螃蟹不仅显示了赤裸的商品属性,打蟹、卖蟹的劳动还被罩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其内蕴的仍然是一种重义轻利的劳动伦理,它与自由市场是一种“在”而“不属于”的关系。这必然会导致其所遵循的市场逻辑难有的结局,小姑娘在听到“旱烟袋”的悲惨遭际后,将剩余的螃蟹赠予了“旱烟袋”,市场买卖变成了助人义举,而市场规则中被视为常态的“过滤嘴”购买行为则被摒除在这种伦理框架之外,无法通过金钱买得自我需要的商品。所以,尽管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发生在自由市场上的故事,实际上却是对自由市场的某种道德反讽,这与《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对许茂卖豌豆苗的描写如出一辙。

  此外,“劳动改造”这一伦理话语在新时期文学中非但没有得到扬弃,而且在“归来者”的文学叙述中还得到了一种改头换面的重新阐释,由一种较为纯粹的意识形态话语,转换为极具哲学意味的象征性语词。借助于对它的重新阐释,“归来者”在底层沉沦的创伤性劳动经验被转化为一场关乎身心的洗礼,劳动成为知识者与乡土底层之间发生精神联系的纽带。也就是说,与“十七年文学”相类,劳动与改造之前的逻辑连接并未剪断,改造仍然被看成体力劳动本身所具有的某种功能属性,只不过改造的效能和最终所引发的身心样态之变化已不再被解释为意识形态意义上阶级主体的塑成,而成为一种重构知识者与劳动大众关系路径的象征。张贤亮创作的类似“乡土启示录”式小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在张贤亮的小说中,“劳动改造”突破了“十七年文学”所给定的单一的意识形态含义,而表现出一种乡土性与政治性相混合的杂糅气质。首先,劳动被视为乡土伦理的内在要求,而这种朴实性的内在要求集中体现在一些与意识形态脱离了纠葛、处于浑然状态的乡土人物对生存/劳动的一种原生性理解上,如《灵与肉》中的村姑秀芝这样教育孩子:“钱只有自己挣来的花得才有意思,花得才心里安逸。我买盐的时候,我知道这是我卖鸡蛋得来的钱;我买辣子的时候,我知道这是我割稻子得来的钱;我给你买本本的时候,我知道这是我加班打场得来的钱……”秀芝对“劳动”的理解,即是对一种乡土社会角色的本分及其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天经地义般的认同。但这样一种朴素的、原生性的认同却开启了知识者许灵钧脑海深处一种天启般的感悟,从而扮演了一种类似知识分子“拯救者”的角色:她没有什么抽象的理论,没有什么高深的哲理,然而这些朴素的、明白的、心安理得的话语,已经使他们家庭这个最小的成员也认识到:“劳动是高贵的;只有劳动的报酬才能使人得到愉快的享受;由剥削或依赖得来的钱财是一种耻辱。这种简短的、朴拙的、断断续续的话语,经常会像阵雨过后的彩虹一样,在他心上激起一种美好的感情,使他渴望回到平凡的质朴中去,像他们一样获得那种愉快的满足。”

  在这种启示录般的描写中,乡间普通劳动者所秉持的劳动信条是“朴素的、朴拙的、质朴的、平凡的、高贵的”,下意识地与“抽象的、高深的、耻辱的”形成了某种比对关系,并潜在地形成了对机巧的、晦涩的、伪饰的知识分子话语的克服,从而完成了对知识者的拯救。这样的一种叙述策略,实质上是普通劳动大众与知识者之间关系的一种隐喻,即底层的、然而处于自然状态的劳动大众在面对高高在上、自以为真理在握的知识者时仍然具有一种智慧甚至是道德优越感。相应地,知识者要得到救赎,“像他们一样获得那种愉快的满足”,获得心灵的安宁,就必须“回到平凡的质朴中去”,通过“痛苦和欢欣的平凡的劳动”进行自我重塑。无疑,这仍然是“十七年文学”中政治性劳动伦理的逻辑延伸,即使叙述者舍弃了革命话语式的表达。所以在《绿化树》中,作为知识者的“我”通过为马樱花“打炕”这一简单的体力劳动,变成了一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扫除了在乡土劳动者海喜喜面前抬不起头的屈辱感,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而且还在睡梦中变成了招贴画“你为祖国贡献了什么”上那种“标准体力劳动者”形象,而这个“标准的体力劳动者”却具有海喜喜这一乡土自然人的面孔。就像《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的劳改犯章永璘参加抢险时奋不顾身跳入洪水中堵住堤坝的漏洞,而被群众误认为是“解放军”,回家后在妻子面前突然恢复了丧失已久的性能力。在此,无论是“招贴画”还是性能力的恢复都是一种政治认同的象征,体力劳动同时具有了政治性劳动伦理的价值指向。正是这样一种嫁接式的叙事,显示出张贤亮试图融合乡土性与政治性劳动伦理,并使二者形成一种互文式转述的努力。

  有论者指出:“‘历史化’/‘问题化’、断裂/关联都不能孤立地进行,而是需要搁置在彼此博弈的结构中——某种意义上,或许只有在这些看似矛盾对立的范畴中不断迂回往复,才能更好地描述历史的总体风貌。”[6]对文学叙事中的劳动伦理进行辨析,将其所包蕴的历史内容加以迂回往复地呈现,可以为我们从文学视角把握历史变过的“整体风貌”带来一个启示:历史的行进往往是瞻前顾后的分散性、螺旋式的缓慢位移,而非刈尽旧质后的重新生发。